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来源: 阅读:319次
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局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常发〔2008〕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民创业进程,根据《常德市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11〕14号)的意见,现就做好2016年市本级全民创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3年1月1日以后,在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局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开办的,由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失地和返乡创业农民、转产转业渔民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资金另行安排)自主创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创业培训基地内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建筑、餐饮和娱乐业除外)。
1、科技创新型、示范性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2、带项目、带专利技术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3、开展院企合作,其科研成果已产业化的新设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4、农民自主创办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5、“互联网+”经营模式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6、市创业孵化基地内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机构。
三、扶持方式及标准
创业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定额补贴两种方式进行扶持。
1、贷款贴息。凡在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20万元以上的,年上缴税收在5万元以下的,给予贷款贴息3万元;年上缴税收在5-10万元以下的,给予贷款贴息5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0-15万元以下的,给予贷款贴息7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给予贷款贴息10万元。申报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贴息期最多不超过2年。
2、定额补贴。凡以自有资金创业的,年上缴税收在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2万元;年上缴税收在5-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4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0-1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6万元;年上缴税收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10万元。对未上缴税收但提供固定就业岗位10人以上(含10人),一次性给予定额补贴2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对象向所在地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创业项目资金申请,经所在地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科技工信局(产业发展局、经发局)会同所在地财政局按项目申报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上报市创业办。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2016年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请报告;
3、企业及创业项目的简介;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相关资料:职工工资花名册及参保凭证;缴税凭证复印件和上年度分月缴税明细汇总表等;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银行贷款进帐凭证和利息付款凭证复印件。
7、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残疾人证、下岗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等。
(三)申报要求
1、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好项目推荐上报工作。各地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确定安排重点,并按申报条件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对拟申请创业资金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做好项目的汇总上报工作。
2、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各地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督促各科技工信局(产业发展局、经发局)、财政局做好资料审核,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特别要对上报的资金证明以及项目实施前后税收、利润等相关指标严格把关(对所有复印件要核对原件)。市创业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抽查部分申报企业,严禁弄虚作假。
3、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胶装成册,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本级创业办保留一份,上报市创业办二份。相关表格可在“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常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
4、申报时间:创业发展资金申报今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从此文件下发之日开始,2016年7月20日截止。请各地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材料汇总后上报市创业办,逾期上报补报以及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指标安排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5个,西洞庭管理区2个,西湖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桃花源旅游管理局各1个,市创业孵化基地、相关部门等10个(见附件2)。
六、审核方式
各地创业办(科技工信局、财政局)初审、市创业办组织联合评审、市级分管领导审签,然后在市级媒体和网站上公示,最后由市创业办报市非公经济和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七、拨付程序
市财政局根据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全民创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将资金拨付到扶持对象所在地的财政局专户,再由当地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扶持对象的银行账户。
联 系 人:蒋四维 联系电话:7228056
办公地址:市政府2号办公楼3楼市经信委综合与法规科
附件1:常德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常德市全民创业发展资金申报指标分配表
常德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